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均通知》,南安市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50元调整到每月1204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 ,按照《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》的相关规定 ,
此外 ,促进其积极就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04元调整到每月1256元 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200元调整到每月1376元 。(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骆玲 朱嘉琳)
泉港区、晋江市 、惠安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 ,调整后,市本级、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 。德化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 ,将对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,此次发放待遇的调整,
安溪县、鲤城区、
